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开创“中国之治”新局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这一论断为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党把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 。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同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全的主力军。

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实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强化部门协作与社会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例如,吉林省公安厅以深化活动为抓手,强化源头治理;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华苑派出所深入推进主动警务、预防警务,都是践行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

同时,公安机关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通过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升快速反应能力,融合科技与实战,推动警力、资源、权限下沉,构建起更加敏锐、迅捷、高效的防控格局。如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全面织密防控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融科技于实战,都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科技赋能成为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公安机关积极探索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动警务工作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探索“专业+机制+大数据”模式,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用科技赋能交管工作,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从“经验决策”到“数据驱动”的转变,为超大城市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势的治理之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军地新闻研究中心梁伟文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