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高票通过并施行,至今已二十一载。这部以宪法为依据、承载民族意志的法律,既是反“独”促统的刚性屏障,也是维护台海和平、推进祖国统一的法治基石,在复杂变局中始终彰显不可撼动的制度力量。
该法全文十条,核心清晰、立场坚定。它以法律形式固化一个中国根本事实,明确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中,划出分裂国家绝不容许的红线,同时界定非和平方式适用的法定情形,为遏制“台独”、反制外部干涉提供明确法理依据,让分裂行径无处遁形。
二十一年来,这部法律始终发挥双重作用:一方面高悬法治利剑,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压缩分裂势力生存空间,坚决抵御外部势力干涉台海事务,牢牢掌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另一方面饱含和平统一诚意,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护航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民间往来深化,以惠台利民政策增进同胞福祉,为融合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台独”分裂势力与外部干涉勾连挑衅,但统一大势不可逆。《反分裂国家法》的实践充分证明,法治是捍卫国家主权的坚实支撑。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全面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落实这部法律,坚决打击分裂行径、守护台海稳定,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
这部法律彰显的,是中华民族捍卫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是推进统一大业的历史定力。在法治护航下,分裂必败、统一必成,祖国完全统一的历史任务必将实现。(军地新闻研究中心梁伟文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