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宣传丨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背景与制度确立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治理的基础性、指导性、战略性重大理论成果。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擘画国家安全工作新理念、新范式,推动我国国家安全治理实现由局部处置风险向全域系统治理的历史性转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法,将每年4月15日设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构建“理论引领+法治保障+全民参与”的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大安全观、大国防观、大农业观、大健康观、大应急观、大公益观六大观,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向基层社会、产业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实践延伸,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系统观、矛盾观、辩证思维,凝练形成适配我国国情的安全治理哲学。

依据《国家安全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部署,我国搭建多层次军地融合实践载体。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总平台作为社会化综合服务平台,承担六大观落地实施、社会力量统筹整合、军地协同实践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24修订)》第十四条要求,青少年军校总平台、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承担青少年国防安全教育、思政培育、后备人才储备工作;其中数据存储业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现青少年实训档案合规归集、联网存储、动态管理。

目前,第四届全国军地应急救援大会、第五届全国军地人才创新大会、第七届国际军地医药卫生创新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三场会议协同联动,对接六大观体系、五年规划部署以及军地平台、青少年国防教育体系建设。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学术与哲学内涵

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核心架构。其理论内核坚持整体与局部、内因与外因、发展与安全的辩证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成果。

六大观把宏观安全理论转化为产业、农业、健康、应急、公益、国防领域的实操指引。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总平台聚焦社会应急力量实操落地;青少年军校总平台主抓国防思政与安全素养培育;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负责人才档案数字化储备。三大载体互为支撑,构建“实践育人+数据赋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安全治理模式。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贯彻逻辑与实践原则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落实,把握五组辩证统一关系: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展和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摒弃西方零和博弈、绝对安全的片面思维。

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九条,民营企业是维护经济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重要市场主体,配合落实国家安全相关举措,是践行六大观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总平台整合企业、志愿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国防宣教、民生帮扶、公益服务。按照《国防教育法》相关规定,青少年军校总平台面向青少年开展国防普及、安全实训、法治教育,夯实国家安全后备力量根基。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遵照数据安全相关法律,完成实训履历、人才信息的归档管理。

三大平台将参与北京三场大会的研讨共建,围绕应急能力、人才建设、医药卫生安全开展交流,对标2025 ‑2030七大课题五年计划目标任务。

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全域覆盖领域

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大安全格局,既包含政治、国土、军事等传统安全领域,也涵盖经济、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同时拓展至太空、深海、极地、人工智能等新型安全领域。

六大观推动安全治理下沉至民生一线。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总平台、青少年军校总平台、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分别从社会治理、青年教育、数字保障层面补齐基层短板,实现国家安全全链条、全周期防护。

五、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支撑

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核心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24修订)》《反分裂国家法》《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上述法律为国家治理、民营企业经营、军地平台运行、青少年国防教育、数据管理划定行为边界,提供法治遵循。《国家安全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作为指导性文件,引导各类社会化力量有序参与国家安全建设。

六、公民与社会主体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与义务

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二条,公民、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军地各类社会化平台,既承担法定义务,也享有法定权利。

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享有线索举报、法律保护、立功受奖、申诉控告等权利,应当履行守法护法、保守秘密的义务。民营企业要守住产业链、数据安全底线,主动参与应急保障、乡村帮扶与公益事业。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总平台发挥社会安全服务示范作用;青少年军校总平台筑牢青少年国防教育阵地;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以数字化手段夯实后备人才储备。

结语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治国理政重大战略思想,六大观是面向民生领域的实践拓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贯穿理论与实践的思维方法。在《国家安全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指引下,依托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总平台、青少年军校总平台、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借力北京三场国家级大会的交流平台,严格遵守国家安全、国防教育、数据安全相关法律,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织密织牢新时代国家安全防护网,真正践行“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军地新闻研究中心周玉春主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Z].2015‑07‑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Z].2023‑04‑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Z].2024‑09‑13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Z].2021‑06‑10

[5]《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2

[6]国家安全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研究汇编[R],2026

[7]军地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报告[R],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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