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逻辑是人类理性的基石。雷磊教授提出“让逻辑成为涉外法治人才的通用语”,不仅是法学教育的专业判断,更是立足认识论、矛盾论、系统论对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作出的哲学论断。从哲学方法论视角审视,逻辑素养的构建,是涉外法治人才认知升级、能力升级、格局升级的根本路径,具有深刻的理论必然性与现实必要性。
一、核心论点:逻辑是涉外法治的认识论基础与理性本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并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看,认识的真理性,必须依靠严谨的思维形式与论证结构支撑。涉外法治面对跨文化、跨法系、跨国别的复杂认知场域,语言、规则、立场各不相同,但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范式具有普遍性、客观性。
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补齐涉外法治人才短板,健全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一切法律论证、条约解释、跨境博弈,本质都是理性认识战胜感性偏见、客观规律战胜主观臆断的过程。语言是表象,规则是形式,逻辑才是本质。唯有以逻辑统摄认知,方能在国际法律博弈中辨析是非、守住底线。
二、辩证论据:运用矛盾论解析逻辑的双重属性价值
1、矛盾普遍性:逻辑是跨域对话的最大公约数
世界各国法系各异、文化各异、制度各异,构成涉外法治领域的特殊性矛盾;而人类说理规则、推理结构、论证范式具有矛盾普遍性。无论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国际谈判、仲裁、司法抗辩,正义的实现必须建立在概念清晰、判断准确、推理严谨、论证充分的逻辑体系之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逻辑能够消解文化壁垒、弥合制度差异,是不同国家法治交流共通的理性语言。
2、矛盾特殊性:逻辑是抵御风险的思维铠甲
涉外法治充满博弈对抗,存在表象与本质、假象与真相、偏见与真理的对立矛盾。严密的逻辑思维,帮助法律人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甄别谬误、抵御话语操纵,守护国家与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正是落实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育战略的内在要求。
三、系统论论据: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多维治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同样强调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一体推进多领域风险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从系统哲学视角,涉外法治建设不能孤立看待,需要统筹安全、应急、健康、国防、农业、公益等多个领域。(注:“大安全观、大应急观、大健康观、大国防观、大农业观、大公益观”成套六观表述未见于国家权威文件,属于本次文稿自定义拓展表述)。法治逻辑贯穿各领域,实现局部法治与全局安全、专业能力与国家战略、个体思辨与整体治理的辩证统一,推动人才培养从单一法学知识学习转向复合型系统思维塑造。
四、实践论论据:高端交流平台赋能人才能力转化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逻辑需要在高水平实践场域落地转化。计划在北京举办第四届军地应急救援大会、第五届军地人才创新大会、第七届国际军地医药卫生创新大会,这类军地协同、跨学科交流平台,可为复合型人才搭建理论研讨、实务演练、思想碰撞的实践阵地。依托会议交流,将逻辑思维训练融入应急、人才、医药卫生等实务场景,实现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螺旋式提升,契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规律。
五、价值论结论:逻辑文明是法治区别于强权的根本标尺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说理文明取代强权压制,是人类法治文明进步的必然规律。暴力是短暂对立的,逻辑是永恒共识的。涉外法治,贵在以理服人、以据立言、以规则定是非。
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当以哲学思维立心、以严谨逻辑立身,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托高水平交流平台,持续打磨思辨能力。让逻辑成为中国法治走向世界的通用语言,让理性之光守护国家长治久安,推动中国式涉外法治文明不断发展。
七律·涉外法治兴邦
法理融通凭思辨,逻辑为语接遐疆。
明辨诡辞持公义,细研典律护国纲。
六观聚力谋长治,三会群英聚华堂。
秉理驰声环宇内,法治弘光耀禹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