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军地协同应急救援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化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军地应急救援总队正式发布《军地应急救援工作证使用范围说明》,并同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体系,以标准化、法治化建设提升应急救援整体效能,为平安中国建设注入坚实制度力量。
据悉,军地应急救援总队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组建运行。该条款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应急救援服务,为队伍规范化、法治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此次发布工作证规范,既是落实第二届军地应急救援联盟大会关于“典型引领、规范发展、军地协同”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实际行动迎接即将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军地应急救援表彰大会与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军校表彰大会,推动应急救援与国防教育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本次发布的《应急救援工作证使用范围说明》明确,该证件为全国通用、军地互认的法定身份与勤务通行凭证,仅限于持证人本人依法履职时使用。证件适用范围涵盖四大核心场景:一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人员搜救转运及隐患排查全流程勤务;二是参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灭火、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等军地联合专项任务;三是在执行任务期间,凭证可进入灾害现场、指挥场所、交通管控区域及重点防护目标区域,依法享有优先通行与作业保障;四是支持跨区域增援、军地协同调度、联合训练演练及应急值守、装备调配等履职活动。
为确保证件规范管理与使用,总队同步建立了严格的证件管理机制:坚持“专人专用、责任到人”,严禁转借、冒用或超范围使用,证件遗失或损坏须及时报备并依程序补办;非执行任务期间不享有勤务优先权限,不得将证件用于个人事务或营利性活动。同时明确违规处理措施:对违规使用证件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资格;对伪造、冒用证件或利用证件从事违法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以刚性制度维护应急救援工作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在此次规范化建设中,总队系统制定了涵盖宣誓誓言、组织章程、管理办法、纪律条例、奖惩机制、内务管理、物资调配、人事制度等十余项基础管理制度,形成覆盖队伍建设、专业训练、执勤备勤、综合保障、考核奖惩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的现代化治理格局,有力推动军地应急救援力量向专业化、体系化、长效化方向迈进。
军地应急救援总队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制度规范发布为新起点,持续加强队员专业培训与证件管理,深化军地资源整合与机制协同,积极对接青少年军校国防教育体系,培育应急救援后备人才,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宗旨,为强国强军与平安中国建设贡献坚实的军地协同力量。(《中国军转民》特约记者张明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