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 路径建构——以最高法第一批典型案例为样本

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高发与司法需求提质增效的双重背景下

摘要: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高发与司法需求提质增效的双重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与第一批典型案例,以防止程序空转、实现一次性解决为核心导向,为司法实践提供示范遵循。天津法院合并审理关联纠纷、长春铁路中院在行政案件中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分别从程序集约化与民行争议一体化解决层面,展现实质解纷的实践逻辑。本文以典型案例为分析样本,阐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价值内涵、规范依据与运行机理,提出优化立案识别、完善合并审理、健全行民交叉争议一并解决、强化审判管理与释明机制的完善路径,推动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关键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程序空转;合并审理;行民交叉;一次性解决;司法治理

一、问题提出:从“程序走完”到“实质解决”的司法转型

随着信息化与经济社会深度转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由“有诉讼渠道”转向“有解纷效果”,传统审判中存在的程序空转、分案审理、裁判冲突、反复诉讼等问题,成为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堵点痛点。最高法于2024年12月出台专项指导意见,将“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确立为审判工作核心目标,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领。第一批两则案例分别聚焦关联纠纷合并审理与行民交叉争议一体解决,直指长期困扰当事人与司法机关的解纷难题,标志着我国司法解纷理念从“程序合规”向“效果导向”“治理导向”深刻转型。研究此类案例的规则适用与裁判方法,对统一裁判尺度、优化解纷机制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价值定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法理基础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立场

当事人诉讼目的在于解决实际问题,而非单纯走完程序。实质性化解要求法院立足实质诉求,破除程序壁垒,降低维权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司法规律

通过合并审理、一并解决关联争议,实现司法资源集约化配置,避免重复举证、多次庭审、程序拖延,以最小程序成本实现最大解纷效果。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司法担当

法院通过实质解纷修复社会关系、化解存量矛盾、预防衍生纠纷,将审判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彰显司法在矛盾源头治理与末端化解中的枢纽作用。

三、规范与实践:典型案例中的实质解纷运行逻辑

(一)关联纠纷合并审理:一揽子化解商事争议

天津和平区法院对43起持续性承揽合同纠纷统一立案、合并审理、整体调解,在当事人同意基础上适用简易程序,15日内达成一揽子可执行调解协议。其核心机理在于:识别关联度、整合程序、聚焦核心争议、整体处置,有效避免分案处理带来的效率损耗与裁判冲突,实现商事关系快速修复。

(二)行民交叉争议一并解决:穿透式审理破解历史难题

长春铁路运输中院在房屋登记行政诉讼中,同步审查民事基础法律关系,固定继承人意思表示,厘清抵押与登记障碍,直接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登记职责,终结当事人多年维权困境。该案突破“行民分审”局限,以民事基础先行、行政裁判兜底的思路,实现行政争议与民事权属争议一次性终结。

四、实践困境:实质解纷面临的现实制约

一是立案环节识别不足,对系列案、关联案甄别不及时,仍存在分案立案、分散审理。二是程序衔接不畅,民行交叉、刑民交叉案件协调机制不健全,易出现程序推诿。三是释明与调解职能发挥不充分,法官对诉求引导、方案统筹、一揽子化解的主动性不足。四是考核与管理配套不足,重结案率、轻化解质效的导向仍有影响。

五、完善路径:构建全流程实质解纷机制

(一)强化立案源头识别,推进关联纠纷合并审理

建立系列案、关联案识别机制,对当事人相同、法律关系同类、争议同源的案件依法合并,简化案号、统一审理,从源头减少程序空转。

(二)健全行民交叉一并解决规则,打通诉讼壁垒

落实指导意见第七条,在行政案件中对权属、合同、侵权等民事基础争议,依法告知并准许一并审理,明确审查顺位、证据标准与裁判衔接,避免程序割裂。

(三)坚持调解优先与实质解纷融合,提升一揽子化解能力

聚焦核心争议,开展整体性调解、全要素处置,明确违约责任与执行保障,确保调解协议可履行、可兑现,真正实现定分止争。

(四)优化审判管理,以“案结事了”为质效导向

完善司法考核体系,将服判息诉、一次性解决、程序节约纳入核心指标,强化类案指引与案例适用,推动实质解纷常态化、规范化。

六、结语

 最高法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是新时代司法理念革新与机制创新的集中体现。从合并审理实现程序集约,到行民一并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一并审理、一并裁判)实现实体终局,本质上是司法回归“解决问题”的初心。以指导意见为遵循、以典型案例为指引,构建源头识别、程序整合、实体终局、治理增效的全流程实质解纷体系,必将有力提升审判现代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军地新闻研究中心周玉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