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赋能国安 筑牢基层共治防线(学术论文)

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跨界联动,形成复杂的“风险综合体”。

摘要: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跨界联动,形成复杂的“风险综合体”。依据“态势感知—战略定位—策略行动”三维治理逻辑,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已由政府单一治理迈向党政军企民多元协同共治格局。本文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大公益观为治理内核,对标军地协同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建设任务,依托即将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军地应急救援大会、第五届全国军地人才创新大会、第七届国际军地医药卫生创新大会“三会一体”宣传窗口,聚焦全民反诈治理与商场、出租车等公共场所保密防范两大基层治理难点。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国家法律法规与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探讨民营企业与社会化平台参与国家安全公益共建的理论逻辑、现实价值与实践路径。研究表明,以社会化、市场化、公益化柔性治理补充刚性执法体系,能够有效化解基层治理盲区,夯实全民安全防线,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范式。

关键词: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公益观;全民反诈;公共场所保密;社会化治理;军地七大课题五年计划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新时代安全风险呈现复杂化、隐蔽化、生活化特征,各类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交织,治理难度持续攀升。钟开斌、薛澜(2026)指出,我国已进入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的发展阶段,国家安全从以往附属型工作上升为国家核心战略议题,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安全治理的统领性策略[1]。

在基层治理场景中,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手段迭代迅速,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与市场主体经营秩序;与此同时,公共场所无意泄密成为极易忽视的新型安全隐患,群众在商场、出租车、公共交通等开放空间随意通话、谈论涉密工作内容,易被境外势力监听、捕捉、溯源,造成点滴式、常态化泄密隐患,对国家秘密安全构成隐性威胁。两类风险场景分散、细微、常态化,单纯依靠行政巡查、专项整治难以实现全域覆盖。

在此背景下,大公益观作为六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起全民参与、柔性治理、润物无声的基层安全治理新模式。依据《国家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律要求,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宣教、风险预防、全民共治具备明确法治依据。同时,对标军地协同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关于非传统风险防控、全民安全素养提升、军地社会化协同建设等重点任务,社会化公益共建成为落实中长期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

当前,各行各业主动参与国家安全共建,形成规模化社会化治理矩阵。主要参与主体包括:北京中管致远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立稳紧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普众安应急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急先锋应急救援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安媛(北京)应急救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承铠应急救援科技服务中心、国御(甘肃)应急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中泽华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洲际联合超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及青少年军校总平台、青少年军校数据联网存储平台。各主体依托即将在北京召开的三场全国性军地行业大会,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反诈科普、保密教育,推动国家安全知识社会化、大众化、常态化普及。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域外学界对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研究起步较早,主要依托情境预防理论、社区警务理论、社会组织危机参与理论展开研究。Meijer(2021)研究指出,国外社会公益力量多聚焦网络风险防控、社区治安维护、灾后应急救助,擅长技术防控与场景化干预[2]。Smith(2023)提出,西方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安全治理,但研究边界多局限于社会治安与公共服务,缺少宏观国家安全顶层设计,未形成公益治理、反诈治理、全民保密三位一体的系统研究体系,对常态化生活化泄密风险防控研究存在明显短板[3]。总体而言,域外研究重技术、重实操、轻战略,难以适配我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下的全域治理格局。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界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治理现代化、反诈治理、军地协同治理形成丰富成果。钟开斌、薛澜(2026)构建“态势感知—战略定位—策略行动”分析框架,系统阐释国家安全现代化的生成逻辑,强调多元共治是未来治理大势[1]。国内诸多课题聚焦反诈打击、资金拦截、执法机制建设,但普遍重刚性执法、轻柔性宣教,重政府治理、轻社会公益。

现有研究仍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对大公益观赋能基层安全治理的专项学理研究较少;二是未将反诈治理、公共场所保密治理纳入统一治理体系;三是缺乏对接军地七大课题五年计划与国家级军地大会的实践研究。本文研究恰好弥补上述空白。

三、法理依据与政策支撑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九条明确国家安全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第七十七条细化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支持社会各界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构建全民反诈格局。

从政策与讲话精神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广大市场主体要守法经营、回报社会,主动扛起时代责任。”该论述为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安全公益共建提供根本遵循[4]。

从战略规划层面,2025—2030军地协同七大课题五年计划明确要求健全全民安全教育体系、完善社会化应急协同机制、强化非传统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为公益治理落地提供中长期行动指南。

四、大公益观赋能反诈与公共场所保密治理的实践路径

(一)依托三会一体平台,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

借力第四届全国军地应急救援大会、第五届全国军地人才创新大会、第七届国际军地医药卫生创新大会的国家级宣传窗口,各共建企业、军校平台系统梳理反诈案例、公共场所泄密典型隐患,面向全社会开展集中普及推广,提升全民安全认知高度。

(二)构建民企主导、多平台联动的柔性治理模式

各参与企业立足自身应急、科技、投资、宣教优势,深入商圈、车站、社区、交通场站开展常态化公益宣讲:

一是常态化普及电信诈骗识别、风险转账、AI新型诈骗防范知识,筑牢全民反诈防线;

二是重点开展公共场所保密警示教育,提醒群众不在出租车、商场、公共场所随意谈论工作秘密、内部信息、涉密事项,杜绝无心泄密、场景泄密。

该模式区别于刚性执法整治,坚持温柔劝导、科普育人、预防为先,不制造群众危机感、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安全治理与民生发展双向平衡。

(三)对标五年计划,推进长效化、体系化共建

严格对标军地七大课题五年计划建设任务,持续完善全民宣教体系、军地人才培育体系、基层风险预防体系,将公益反诈、公益保密宣教纳入常态化工作,持续补齐基层安全治理短板,推动国家安全治理力量下沉、资源下沉、能力下沉。

五、结论

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是全域、全员、全过程的系统性治理工程。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下,以大公益观为理论支撑,依托民营企业、军校平台多元力量,借力国家级军地行业大会,常态化开展全民反诈与公共场所保密治理,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单一治理短板,构建“柔性预防、全民参与、社会共治、长效稳固”的新型基层安全治理模式。

该实践深度契合2025—2030军地七大课题五年计划战略部署,实现了法理合规、理论创新、实践可行、社会适配的统一,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钟开斌,薛澜.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命题的生成逻辑[J].政治学研究,2026(1).

[2]Meijer L. Situational Crime Prevention Against Cyber Fraud[J]. Sage Journals,2021.

[3]Smith J. Civil‑Society Participation in National‑Security Governance[J]. International Safety Review,2023.

[4]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Z].201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Z].2022.

[7]军地协同七大课题五年计划(2025‑2030)纲要[R].内部工作文件,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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