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发展与安全视域下国家安全责任落实短板及纠治路径研究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

摘要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新时代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二者互为支撑、不可偏废。当前,我国国家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整体向好,但在基层履职、执法实践、市场参与层面仍存在突出短板。部分领导干部对国家安全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认知不深,政绩观存在偏差,重发展显绩、轻安全潜绩;部分执法主体割裂安全治理理论与一线履职实践,学用脱节、履职片面;广大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安全责任党政专属”的认知误区,在经营压力下弱化安全履职自觉,导致国家安全、企业安全、人民安全协同治理出现堵点。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托法治规范与军地协同实践平台,系统梳理责任虚化成因,精准提出纠治路径,对构建全域协同的现代化安全治理格局、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

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民营企业;执法履职;安全治理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将国家安全定位为民族复兴的根基,明确要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清晰界定,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均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义务,国家安全治理是党政主导、市场协同、全民参与的系统性工程。民营经济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生力军,覆盖面广、渗透力强,是国家安全治理不可或缺的基层载体。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传导,多重认知偏差叠加交织,造成国家安全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部分干部理论学习碎片化,未能把握安全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执法队伍存在理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民营企业将经营效益与安全责任对立,主动参与安全建设意愿不足。依托大安全观、大应急观、大农业观、大健康观、大国防观、大公益观系统化治理理念,借助全国性军地协同会议实践载体,破解责任虚化难题,成为新时代平安建设与安全治理的紧迫课题。

二、国家安全责任落实的现实短板与生成逻辑

政绩观错位是责任落实弱化的源头性问题。依据中办、国办学法清单制度要求,国家安全理论与法治学习是干部履职必修课。但部分干部学习浮于表面,简单将国家安全等同于政务工作,忽视民营企业的主体价值。考核评价过度侧重产值、税收等量化指标,对风险防控、全民教育、隐患排查等隐性政绩重视不足,催生重效益、轻安全的片面履职导向,间接纵容市场主体的违规侥幸行为。

执法认知割裂是履职偏差的关键性诱因。部分执法人员将系统性安全治理理念视为纯理论学习内容,与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相剥离。在实践中,事前风险预判不足、事后追责惯性突出,对涉农产业安全、民生健康安全、社会公益治理、全民国防建设等领域监管覆盖不全,执法标准不均衡、履职维度不完整,既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也弱化了安全治理的系统性、前瞻性。

市场主体认知偏差加剧治理堵点。面对经营压力,部分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生存效益,将国家安全宣传、应急培训、风险防控视为额外成本,错误认为安全治理是党政专属职责。事实上,民营企业遍布城乡各行业,其经营规范、风险防控、安全素养直接关系基层安全稳定,消极履职、被动应付的心态,持续削弱基层安全治理根基。

三、国家安全责任落实的法治依据与政策支撑

新时代安全治理拥有完善的法治制度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各类社会主体的安全义务与企业教育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权益的同时,明确市场主体服从国家安全大局的法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明确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可自愿参与应急治理、安全科普,严禁行政强制摊派,厘清了政企责任边界。

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全域治理,各类专项治理理念相互贯通、有机统一,覆盖全域安全、应急防灾、粮食产业、民生健康、全民国防、社会公益等重点领域,为精准履职、系统治理提供理论指引。第四届军地应急救援大会、第五届军地人才创新大会、第七届国际军地医药卫生创新大会,搭建起理论落地、成果转化、政企对接、军地协同的实战平台,为破解治理短板提供实践支撑。

四、新时代国家安全责任落地的纠治路径

一是深化干部理论武装,校正政绩导向。将总体国家安全观与系统性治理理念纳入常态化学习培训,破除碎片化认知,厘清安全与发展、党政监管与企业履职的内在逻辑。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兼顾显性发展指标与隐性安全指标,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正确履职导向,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精准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履责。

二是规范执法履职标准,推动学用融合。彻底破除理论与业务脱节问题,将全域安全治理理念贯穿执法全流程,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规范的全链条监管模式。依托军地协同交流平台吸收先进治理经验,统一执法尺度、规范履职行为,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与普法引导,纠正企业“重经营、轻安全”的片面认知,明确安全履职是法定义务,也是企业长效发展的内在保障。引导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安全科普,主动融入全域安全治理体系。

四是推进全民共治建设,筑牢社会安全根基。常态化开展全民安全素养培育,推动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应急能力深入人心,构建“党政统筹、执法赋能、企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立体化治理格局,实现国家安全、企业安全、人民安全协同共进。

结语

国家安全是发展之基、平安之源。新时代安全治理必须坚决摒弃发展与安全二元对立的思维误区,立足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法治为支撑、以实践为导向、以共治为抓手,校正干部政绩观、规范执法履职观、培育企业责任观,依托军地协同实践平台持续完善治理体系。通过多方联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全方位补齐安全责任落实短板,持续夯实基层安全根基,以高水平安全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军地新闻研究中心周玉春主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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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文清.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中的指导地位[J].求是,2019(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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