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公共安全意识的理论创新与国内外研究综述

当前,人工智能全面重塑社会运行模式,虚实空间深度交融,算法歧视、深度伪造、智能诈骗等新型风险持续叠加,推动公共安全治理加速向事前预防转型。在此背景下,传统公共安全意识理论框架难以适配新时代治理需求,亟需理论创新与体系重构。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来看,学界研究范式存在明显差异。国外研究起步较早,主要依托风险社会理论、行为心理学展开分析,长期沿用“认知—态度—行为”个体分析模型,重点研究民众风险感知、心理变化与避险选择。近年来虽逐步关注算法伦理、数据安全等数字风险,但整体仍偏向个体理性分析,缺乏社会共治、共同体协同的系统视角,对公共安全的社会性、公共性建构研究不足。

国内研究早期多借鉴西方范式,聚焦食品安全、防灾减灾、网络安全等细分领域,以特定群体安全教育、个体防护能力提升为主,研究呈现碎片化、单向化特征,普遍存在“重个体、轻公共、重线下、轻数字”的短板。随着共建共治共享治理理念推进,国内研究逐步走向多元协同维度,但将社会治理共同体与AI时代新型安全风险深度结合的系统性成果仍然稀缺,理论滞后于治理实践。

贾伟、何轲的研究有效弥补了当前学术短板,实现了研究范式的重大突破。文章跳出传统个体化心理分析框架,立足社会治理共同体视角,创新性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三维阐释体系,重新界定AI时代公共安全意识的全新内涵与生成逻辑。

其中,“人人有责”筑牢公共安全的责任伦理,明确政府、平台、技术开发者、社会公众的多元主体责任,延伸数字空间安全义务边界;“人人尽责”构建协同共治实践路径,推动安全治理从个体自保转向人机协同、全民参与的网络化治理模式;“人人享有”确立权益平衡价值逻辑,强调算法公平、数据正义与治理成果普惠共享,为持续激发全民治理动力提供价值支撑。

总体来看,该研究突破了传统理论的局限,打通了个体安全认知与社会公共治理的内在关联,兼顾物理安全与数字安全、传统风险与AI新型风险,完善了公共安全意识的社会性、公共性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培育全民公共安全素养、防范化解智能技术衍生风险、推进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学理支撑与实践指导。(军地新闻研究中心周玉春主任)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